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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2025年8月修订)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以下合称"适用规范")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化名、借用他人名义等适 用规范禁止的方式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规避本守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得违反适用规范从事禁止的交 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本公司 的股票,或者向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父母、配偶、子 女及其他亲属)泄露相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包括但不限 于各自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买卖本公司股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秉持主动、自律的原则处理其父 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买卖本公司股票事宜。 变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