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 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曹家 富、许水均、汪开江、何志峰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 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 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 业")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 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实施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5]3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曹家富、许水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