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敏感信息排查、归集、保密及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敏感信息排查指由证券部门牵头,组织其他有 关部门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企业的网站、内部刊物等进 行清理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同时对敏感信息的归集、 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证券部门可以对各部室、子 公司进行现场排查,以减少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第三条 证券部门为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 部门。 第四条 各部门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 行排查,主要排查事项如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等); (18)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 直接或间接地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