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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 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控股股东及 其附属企业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 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 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三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 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