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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股份: 秦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能够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