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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科技: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董 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