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 新澳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浙 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