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 龙韵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 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 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 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