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 龙韵股份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 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