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有何变与不变
Sou Hu Cai Jing·2025-08-22 23:23
□ 新华社记者 申 铖 此外,根据公告,纳税人还可以重新选择享受留抵退税或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但一 旦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2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了关于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多项安排。其中,对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4个行业按月全额 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并调整部分行业退税比例和条件。 梁季表示,为纳税人提供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二选一"的政策设计,一方面,给予纳 税人更多选择权,让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实际择优选择适用政策,并加强风险防范;另一方面,有助于 更好维护政策的公平性,增强政策协同。设置36个月内不得变更,则有利于引导纳税人理性选择适用政 策,有助于降低政策实施成本,提高政策确定性。 近年来,我国持续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业内人士看来,财税等宏观政策需要相机抉择、适时调 整。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此前因时因势阶段性实施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也需要进一步调整 完善,建立起常态化留抵退税制度。 根据公告,可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是:大多数行业的纳税人需在申请退税前连续6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均 大于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