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分类评价重磅新规落地:扶优限劣导向不变,中小券商差异化发展获支持
Zhong Guo Jing Ying Bao·2025-08-23 02:38
中经记者 郭婧婷 北京报道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修订将标题由《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意在 更好体现以分类评价为基础、实施差异化监管的规定内容。 券商"大考"迎新评价标准。 8月22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8月22 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规定》突出三大导向: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引导证券公司聚焦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小机 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突出"打大打恶"导向,强化综合惩戒,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 券商研报指出:"此次修订整体维持扶优限劣导向,同时引导券商更重视权益投资、基金投顾等功能发 挥,我们认为综合均衡、稳健合规的头部券商更为受益,中小券商则有望受益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时隔五年修订做出四方面修改 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是证券公司监管的基础性制度,《规定》是该制度的主要法规依据。 据了解,该制度于2009年发布实施,并于2010年、2017年和2020年作了3次修改。鉴于距离前次修改已 过五年,证监会认为有必要对照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行业机构分类监管体系、健全服 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 提及此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