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多项重要规定及运作机制
山河智能此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坚 实的制度保障。 董事和董事会方面,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行使中 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等多项职权。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 序。董事会还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 职责明确,如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以及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需遵守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方面,公司依照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和中 期报告。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可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分红为主,且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实行内部审计 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