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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 Hu Cai Jing·2025-08-24 01:16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对照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要求,针对性突出监管目标,校正行业机构定位、 提升治理水平,发挥好监管"指挥棒"作用。 二是保持总体稳定。现行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框架总体成熟,此次修改立足局部完善、适度优化,不 对既有评价体系进行重大调整。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会同中国证券业协会梳理整合专项评价指标,避免重复报送、减轻行业负担。 中国证监会修改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8月22日起实施。 本次修改将标题由《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与以分类评价为主的 规定内容相适应。 此次修改的总体思路: 三是突出"打大打恶"导向,强化综合惩戒。完善直接下调分类评级的适用范围,保持对重大恶性案件的 震慑力度。按照"过罚相当"原则,适当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合理 设置扣分梯度,促进发挥多种监管手段的综合惩戒效果。 四是总结前期分类评价经验,明确特殊问题的处理规则。如对涉嫌违法违规但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 承诺、开展先行赔付的公司,适当减少扣分分值等。 据介绍,《规定》于6月2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修改思路和修改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