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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 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总 会计师、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各一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以及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 满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具体办法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