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 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十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 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 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决策事宜,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