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的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要求和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招 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六)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