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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财 务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协调作用,进 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 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向独立董 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如 有必要,独立董事可以进行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