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柯力传感: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市石门一路 288 号 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 层 邮编:200041 (86-21) 5298-5488 (86-21) 5298-5492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柯力传感")的委托,作为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 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国"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注销")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核对了 其中相关文件的原件,并取得公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 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