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洗钱“下游”、“帮凶”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2025-08-25 06:54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俊北京报道 洗钱类犯罪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其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简称掩 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实践中案件数量最大的洗钱类犯罪。 2020年至2024年,检察机关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3.02万件,人民法院审结一审案件22.09万件。 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情形:居间介绍买卖,将财产转换 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需从上下游关系、主观恶性、行为手段、涉案金额、犯罪后果等方面 综合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更加精准打击犯罪。 利用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洗白赃款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这能指导司法机关依法惩治各种类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让犯罪分子无处遁逃。"罗国良说。 对下游"卡农" 不能仅因数额较大而一律入罪 《解释》在入罪方面继续采用综合性认定标准:从上下游关系、主观恶性、行为手段、涉案金额、犯罪 后果等方面综合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更加精准打击犯罪。 罗国良指出,对数额较小但与上游犯罪关联紧密、情节恶劣、实际危害较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