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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TAO HAI因继承导致其在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TAO HAI 因继承导致其在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6 楼层 电话 Tel:(0755)83025555 传真 Fax: (0755)83025068 83025058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TAO HAI 因继承导致其在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 作任何其他目的。 材料一同报送 公开披露,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意见书 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希荻微" ( "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就 TAO HAI(陶海)因继承导致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发生变动(以 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