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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部门、有关人员及相关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应 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董事长、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或事项。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 开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