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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 (86-10)5809-1100 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致: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螺(安徽)节能环保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5 时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38 号公司办公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称"中 国法律法规")及《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和决议等,同 时听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