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 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下设证券管理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管理证券管理部,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管理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证券管理部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