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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6152号)

目 录 一、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第 3—6 页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6152 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药业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正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海正 药业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 正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正药业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海正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