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信通讯: 鼎信通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指引》)《青岛鼎信通 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第九条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 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