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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 鼎信通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