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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UHANEASTLAKEHI-TECHGROUPCO., LTD.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 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六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本文件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