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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 鼎信通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第一条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了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和本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