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信通讯: 鼎信通讯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他担保形 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公司对子公 司担保在内)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的一 切对外担保行为,也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