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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 香飘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监管机构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