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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拟回购注销36.36万股限制性股票,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未达标

2025年6月,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就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回购原因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依据《2022年激励计划》,若激励对象出现劳动合同到期不续 约、主动离职、因不胜任岗位或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被辞退、因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导致公司解除劳动 合同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激励对象何敏、 景磊磊等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2亿 元或2024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0.5亿元。若公司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标,经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对25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352,784股限制性股票 予以回购注销。 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