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传媒: 南方传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 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章 内幕信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 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 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 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 十; (以 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