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传媒: 南方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监督和核查、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 等工作。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担任审计委 员会成员的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独立董 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选举 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