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异常交易涉嫌犯罪,北京一男子因协助转移赃款获刑
Xin Jing Bao·2025-08-26 12:45
法院审理发现,刘某分多次接单后赴外地交易,行踪遍布多地且停留时间极短,交易时佩戴口罩遮挡面 部,事后立即删除通讯记录,这些异常行为成为认定其"明知系犯罪所得"的关键证据。 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虚拟货币交 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因通过USDT(泰达币)交易协助转移诈骗资金20万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24年8月,被告人刘某在明知何某持有的现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向何某贩卖USDT(俗称U 币),并收取现金20万元,现已无法查明涉案钱款去向。经查,被告人刘某转移的20万元系他人被诈骗 钱款。 法官表示,此类犯罪具有明显的逐利性和侥幸心理特征。犯罪分子往往经不起短期高额收益的诱惑,自 认为可以逃避法律追究。实际上,虚拟货币交易并非法外之地,任何协助转移、套现犯罪所得的行为, 均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法官提醒社会公众,应警惕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要求快速大额交易、采取隐蔽操作等异常虚拟货币交易 行为,切勿因贪图手续费或差价而参与来源不明的资金交易。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却仍协助进行转 换、转移、套现等行为,均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