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 心脉医疗: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 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均应严格 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中 关于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 重大经营与投资事宜。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五条 根据本制度进行决策的经营投资事项包括: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 商品等与日常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