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一名。 第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由战略决策委员会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九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 作细则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 除其职务。 第三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 第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 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