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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0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浙 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 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