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总经理的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 总则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前 款规定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立即予以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 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并协调各种 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公司所处的行业, 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