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负 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 工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