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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0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切实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并体现责任、风险、 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 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具体发放形式根据公司与独立董事签订的聘任协议而 定。 第六条、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