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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 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下设机构 第三条、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 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