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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集团: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农集团")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神农集团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授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