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 永兴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 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和不 尽职行为提出引咎辞职和提请罢免等建议。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中选举,并报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