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影医疗: 联影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