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多家企业向长江排放危险废物2万多吨,造成损害超亿元
Xin Jing Bao·2025-08-27 07:27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披露了多家企业向长 江排放危险废物、导致超亿元生态环境损害的违法犯罪情况。 案情显示,2018年至2023年3月,黄某雇用陈某等人,租用芜湖市鸠江区长江岸边一处废弃厂房,私自 铺设暗管连通至长江。李某某、王某某等中间人明知黄某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仍将安徽某科技有限 公司等8家企业的稀硫酸、废盐酸等危险废物运输至厂房内,在没有经过任何处置的情况下,交由黄某 通过暗管直接排向长江。直至案发,黄某等24人、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向长江直排23125吨危 险废物。经鉴定,上述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1.06亿余元。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挂牌督办该案件。2023年3月20日,芜湖市公安局鸠 江区分局立案后,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2023年9月27日,鸠江区检察院以民事公益 诉讼立案。 经调查,鸠江区检察院认为,各违法主体的侵权行为相互关联、相互结合,最终导致污染环境的严重后 果,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按各自参与的偷排数量承担相应连带责任。2024年1月至9月,鸠江区检察院在 履行公告程序后,对黄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