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 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实际 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对子 公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子公司应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对 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本制度及 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做好对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