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方邦股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募集资金临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邦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于方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出具《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51 号),同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0,000,000 股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9,039,622.6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