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目 录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所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 然人担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