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五章 议事规则 并公开披露之前,不得向任何人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目 录 第六章 附 则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