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仁医疗: 佰仁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明确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按照本规则第五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 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 列事项: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 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 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 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